7/18社會局&原民局工作報告及說明~質詢
就中央政府的育兒津貼預計於今年8月始實施,中央政府也希望各地方縣市同步此政策;今年度的預算也已編列,已實行的政策不受影響將如期實行,明年度的經費預算將比照今年度預算來編列,預計將不做太大變動。針對育兒津貼這部份未來將配合中央統一政策,而就原先既有的經費預算部分,應善加利用、做好做滿,把我桃園市的社會福利政策不足區塊加以補強,例如:公托、親子館,加強設置與改善,以減緩家長們的經濟壓力。讓我們社會福利更加完整。
針對我們社會處於較弱勢的族群的部份,像是低收。
低收入戶的的申請標準,條件:查詢的資料如下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 (本市107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3,692元/人/月)。
2.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000元。
3.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360萬元。
其中不動產的360萬部份,則以物價的生活水平作計算公告,就我了解,有些民眾因擁有不動產卻因相關法條讓這些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往往無法達到申請資格,就目前地價房價高漲情形要符合360萬標準實在有些困難,是否也可針對這些情形做協助?
對此有關單位也回覆:假設此不動產未做變動與買賣,未來因地價的調整超出範圍也會給予適當的協助。